2019-09-23 12:40 586
关于省家协信用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与责任区域公示的函
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全省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的各项工作要求的落实,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将指派信用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赴各地协助开展信息填报及信用档案建设相关培训,媒体与地面活动宣传、策划,信用信息服务中心(纠纷投诉处理中心)的选点,“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卡”申请办理流程、推广及吉林省家政服务公共信息化平台使用操作,地方协会筹备组建等相关业务指导和调研工作,协调市州协会、企业积极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共同完成好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
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信用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禁令》要求,在省、市商务部门指导下开展上述工作,工作人员负责的区域如下,各地商务部门、协会、省家协会员及相关企业有与上述业务相关的问题请联系:
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信用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名单
地区 | 负责人员 | 联系方式 |
长春 | 刘石磊 | 13314316968 |
白山、通化 | 赵宏博 | 15104318940 |
四平、辽源 | 刘雨 | 13894862052 |
吉林、延边 | 王慧东 | 17549653186 |
松原、白城 | 关越、杨婷婷 | 19904496387 / 17743464454 |
客户服务支持 | 丁阳 | 13304308508 |
宣传配合 | 刘玚 | 15044121728 |
工作人员公示信息及《禁令》要求请查看吉林省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或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链接,确认工作人员的身份是否在公示人员内,以及工作人员的禁止事项。
http://www.jlfsa.org/XieHui/About
工作人员如有违纪
举报电话:0431 8433 4677-7
举报邮箱:jlfsa2002@126.com
2019年9月23日
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信用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禁令
第一条 禁止接受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吃请和物品。
第二条 禁止违反规定,授权他人使用工作账号、密码,依法遵守信用信息保密原则。
第三条 禁止以骗取、窃取、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采集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信用信息。
第四条 禁止因利益驱动或以任何理由弄虚作假,误导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上报虚假信用信息。
第五条 禁止利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为己方或其他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 禁止使用任何私有存储介质(包含互联网类)储存超过25条以上的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特殊情况需通过网络报送,应将个人身份识别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分包加密压缩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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